在昌吉市,当人们面临法律困境,尤其是在刑事案件的漩涡中茫然无措时,有这样一位律师凭借着专业和担当成为了众多人的信赖之选,他就是马德清律师。
马德清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他以刑事风控与刑事辩护为核心专长。在法律的浩瀚海洋中,他凭借着对刑事案件的精准研判能力和丰富实战经验,在复杂案情中总能犹如破雾的明灯,构建起严谨的辩护策略。他不仅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卓越的表现,还在公司类诉讼及非诉讼业务领域有着深厚的积累。目前,他担任政府相关部门及多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实现了刑事与民商法律业务的协同深耕。
他身兼数重身份,是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自治区第十三届政协委员,同时还是新疆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州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市第九届人大代表、法工委委员以及昌吉州政协委员。这些身份不仅仅是荣誉的象征,更是他在法律行业与社会履职中展现出卓越影响力的证明。他就像一颗法律界的明星,照亮着正义的道路。
以李某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一案为例,足以体现马德清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辩护智慧。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1年年底开始,被告人李某、单某、刘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李某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替他人讨债、在赌博场合看场子、高利放贷。2017年,郭某、李某、杜某、何某等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聚众滋扰、随意殴打他人、“软暴力”等多种方式插手他人经济纠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自此形成以郭某、李某、杜某、孙某为首,以孙某、单某、马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李某涉嫌非法拘禁四起、寻衅滋事三起。
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马德清律师仔细反复看卷宗材料,多次会见被告人,向被告人询问案件,认真分析,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拘禁罪没有异议,对指控的寻衅滋事罪有异议,认为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发回重审后,委托人李某认罪认罚,马德清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名无异议,但他敏锐地指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没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且其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故决定对李某做罪轻辩护。
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这一判决结果的显著变化,离不开马德清律师在辩护过程中的不懈努力和专业智慧。
一审辩护意见,马德清律师条理清晰、有理有据:1、被告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没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被告人李某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2、被告人李某等人索要的是合法债务,参与的寻衅滋事行为未达到犯罪标准,李某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3、本案是索要合法债务所引发,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且被告人系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事发后,被害人谅解了被告人李某,建议对被告人李某从轻处罚。
马德清律师凭借着深厚的法律知识底蕴、对案件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湛的辩护技巧,在昌吉市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如果你正面临刑事法律问题,马德清律师将是你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