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清昌吉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副主任、高级合伙人

昌吉市刑事辩护律师马德清:诚信为本,深耕刑事辩护守护当事人权益

2026-10-17 3 次 本站

在新疆刑事辩护领域,马德清是一个被反复提及的名字。作为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他身兼自治区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新疆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州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市第九届人大代表及法工委委员等多重身份。这些社会职务的背后,是一位法律人对专业底线的坚守,也是一位刑辩律师对当事人权益的执着守护。走近马德清,从一起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的辩护历程,或许能清晰看到他的执业理念与实战风格。

从案件细节中寻找辩护空间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1年底开始,被告人李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李某开始纠集他人替人讨债、在赌博场合看场子、高利放贷。2017年,郭某、李某、杜某等人开始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聚众滋扰、随意殴打他人等方式插手他人经济纠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李某涉嫌非法拘禁四起、寻衅滋事三起。

接受委托后,马德清反复翻阅卷宗材料,多次会见被告人,逐项核实案件细节。他认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拘禁罪没有异议,但对寻衅滋事罪的指控有异议,认为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案件发回重审后,委托人李某认罪认罚,马德清随即调整辩护策略,对指控的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名不再持异议,但对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定性提出质疑。他敏锐地指出,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未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故决定对李某做罪轻辩护。

量刑从十一年到七年的辩护轨迹

文章插图

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马德清重新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刑期从十一年到七年,罚金从五十万到三十万,这一变化的背后,是马德清在辩护意见上的精准发力。

一审辩护中,他提出:被告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没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被告人李某等人索要的是合法债务,参与的寻衅滋事行为未达到犯罪标准,李某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本案是索要合法债务所引发,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且被告人系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事发后被害人谅解了被告人李某,建议对被告人李某从轻处罚。这些意见最终在发回重审的判决中得到了体现。

专业积累成就刑辩特色

马德清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以刑事风控与刑事辩护为核心专长。凭借对刑事案件的精准研判能力和丰富实战经验,他在复杂案情中总能构建严谨辩护策略,成功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同时,他在公司类诉讼及非诉讼业务领域亦有深厚积累,现任政府相关部门及多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实现刑事与民商法律业务的协同深耕。凭借突出的专业能力,他先后斩获乌鲁木齐市、昌吉州优秀律师称号,其兼具理论深度与实战锋芒的执业风格,使其成为新疆法律界中以刑事业务为鲜明特色、兼具多元专业能力的资深律师。

诚信为本,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昌吉市刑事辩护领域,马德清始终将诚信作为执业之本。他认为,刑辩律师的价值不仅在于法庭上的唇枪舌剑,更在于对每一份委托的认真对待,对每一个案件细节的反复推敲。从非法拘禁到寻衅滋事,从恶势力犯罪集团定性到罪轻辩护,他带领的帷幄律师团队在刑事辩护领域持续深耕,用专业与责任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对于马德清而言,每一个案件都是一次对法律信仰的践行,每一次辩护都是对公平正义的守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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