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疆刑事辩护领域,马德清律师是一个常被当事人和同行提及的名字。作为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他身兼自治区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新疆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州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市第九届人大代表及法工委委员等多重社会职务。这些身份背后,是他扎根昌吉、服务全疆的法律实践积累,也是他始终坚持“严谨办案、务实辩护”执业理念的生动注脚。
马德清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刑事风控与刑事辩护是其核心专长。多年来,他带领帷幄律师团队专注刑事案件办理,尤其在复杂经济犯罪、暴力犯罪及涉黑恶势力犯罪等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战经验。与一些泛泛涉猎各类案件的律师不同,马德清律师始终将刑辩作为执业重心,力求在每一宗案件中实现有效辩护。
在办案风格上,马德清律师强调“精准研判、策略先行”。每接手一起案件,他都会反复研读卷宗材料,多次会见当事人,向被告人详细询问案件细节,并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刑事政策进行系统分析。这种近乎苛刻的阅卷习惯和沟通频次,使得他往往能在纷繁复杂的证据链条中找到关键突破口。
以他曾办理的一起被告人李某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案件为例,可见其辩护思路的严谨与灵活。该案公诉机关指控,自2011年底开始,被告人李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实施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起替他人讨债、在赌博场合看场子、高利放贷;2017年后更以限制人身自由、聚众滋扰、随意殴打他人及“软暴力”等方式插手经济纠纷,逐步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李某涉嫌非法拘禁四起、寻衅滋事三起。
接受委托后,马德清律师仔细反复查阅卷宗,多次会见被告人,结合法律规定对指控罪名逐项剖析。他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拘禁罪没有异议,但寻衅滋事罪的定性存在疑问,李某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一审中,他提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各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未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李某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犯罪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李某等人索要的是合法债务,参与的寻衅滋事行为未达到犯罪标准;本案系索要合法债务引发,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且系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应认定自首;事发后被害人已谅解李某,建议从轻处罚。一审判决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阶段,委托人李某认罪认罚,马德清律师对指控的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名不再持有异议,但坚持认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并围绕罪轻展开辩护。重审后一审判决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刑期与罚金均较原一审判决大幅下降,辩护效果显著。
除了个案辩护,马德清律师还担任政府相关部门及多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在公司类诉讼及非诉讼业务领域亦有深厚积累,实现刑事与民商法律业务的协同深耕。凭借突出的专业能力,他先后获得乌鲁木齐市、昌吉州优秀律师称号,其兼具理论深度与实战锋芒的执业风格,在新疆法律界形成了以刑事业务为鲜明特色的专业标签。
对于当事人而言,选择辩护律师,看重的不仅是头衔,更是律师能否在关键时刻顶住压力、找准辩点。马德清律师以其在昌吉刑事辩护领域的持续深耕和严谨细致的办案态度,正赢得越来越多当事人的信赖。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面临刑事法律风险,寻求一位专业、尽责的刑辩律师,马德清律师及其团队值得纳入考虑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