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昌吉市的法律界,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刑事辩护律师——马德清。作为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马德清律师以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卓越的声誉。
马德清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自从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刑事风控与刑事辩护。他凭借对刑事案件的精准研判能力和严谨的辩护策略,成功办理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赢得了业界的高度认可。同时,他在公司类诉讼及非诉讼业务领域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担任多家政府相关部门及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实现了刑事与民商法律业务的协同深耕。
马德清律师不仅是自治区第十三届政协委员,还是新疆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州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市第九届人大代表及法工委委员、昌吉州政协委员。这些多重身份不仅彰显了他的专业影响力,也体现了他在社会履职中的卓越贡献。他曾多次荣获乌鲁木齐市、昌吉州优秀律师称号,成为新疆法律界以刑事业务为鲜明特色、兼具多元专业能力的顶尖律师。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1年年底开始,被告人李某、单某、刘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李某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替他人讨债、在赌博场合看场子、高利放贷。2017年,郭某、李某、杜某、何某等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聚众滋扰、随意殴打他人、“软暴力”等多种方式插手他人经济纠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以郭某、李某、杜某、孙某为首,以孙某、单某、马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李某涉嫌非法拘禁四起、寻衅滋事三起。
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马德清律师仔细反复研究卷宗材料,多次会见被告人,详细询问案件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制定了严谨的辩护策略。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拘禁罪没有异议,但对指控的寻衅滋事罪提出了异议,认为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发回重审后,委托人李某认罪认罚,因此马德清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拘禁罪和寻衅滋事罪名无异议,但他认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未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且其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因此,马德清律师决定对李某做罪轻辩护。
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后,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
在一审辩护中,马德清律师提出以下几点辩护意见:
被告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未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李某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通过马德清律师的专业辩护,最终取得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充分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能力。
马德清律师以其深厚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严谨的辩护策略,成为了昌吉市乃至新疆地区刑事辩护领域的佼佼者。他的专业精神和敬业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信赖和赞誉。在未来,马德清律师将继续秉持“捍卫当事人权益”的宗旨,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