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昌吉市的法律界,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刑事辩护律师——马德清。他不仅是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和高级合伙人,还是自治区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新疆律师协会理事以及昌吉州律师协会理事。此外,他还担任昌吉市第九届人大代表及法工委委员,并且是昌吉州政协委员。这些多重身份不仅体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卓越影响力,也展示了他在社会履职中的重要地位。
马德清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他的核心专长在于刑事风控与刑事辩护。凭借对刑事案件的精准研判能力和丰富实战经验,马德清在处理复杂案情时总能构建出严谨的辩护策略。他曾成功办理过多起重大刑事案件,成为业内公认的标杆。
除了在刑事辩护领域的突出表现,马德清还在公司类诉讼及非诉讼业务方面有着深厚的积累。目前,他担任政府相关部门及多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实现了刑事与民商法律业务的协同深耕。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1年年底开始,被告人李某、单某、刘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李某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替他人讨债、在赌博场合看场子、高利放贷。2017年,郭某、李某、杜某、何某等人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聚众滋扰、随意殴打他人、“软暴力”等多种方式插手他人经济纠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郭某、李某、杜某、孙某为首,以孙某、单某、马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李某涉嫌非法拘禁四起、寻衅滋事三起。
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马德清仔细反复查阅卷宗材料,多次会见被告人,向被告人询问案件详情,认真分析相关法律规定。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拘禁罪没有异议,但对指控的寻衅滋事罪有异议,认为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发回重审后,委托人李某认罪认罚,因此马德清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名无异议,但他认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未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且其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故决定对李某做罪轻辩护。
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
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后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
一审辩护意见:
被告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未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被告人李某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二审委托人并未委托马德清担任其辩护人。
发回重审后,委托人重新委托马德清担任其辩护人。
凭借突出的专业能力,马德清先后荣获乌鲁木齐市、昌吉州优秀律师称号。他的执业风格兼具理论深度与实战锋芒,使其成为新疆法律界中以刑事业务为鲜明特色、兼具多元专业能力的顶尖律师。
马德清律师以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技能,致力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在复杂的刑事案件中,还是在企业法律事务中,他都能提供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