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疆昌吉这片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的土地上,有这样一位律师,他常年奔波于看守所、检察院与法庭之间,用专业与坚守为当事人撑起法律的保护伞。他就是昌吉市刑事辩护律师马德清——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帷幄律师团队创始人,同时身兼自治区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新疆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州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市第九届人大代表、法工委委员及昌吉州政协委员等多重社会职务。这些身份背后,是他在法律行业与社会履职中沉淀下来的深厚影响力。
马德清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以刑事风控与刑事辩护为核心专长。他对刑事案件的精准研判能力和丰富实战经验,让他在复杂案情中总能构建严谨的辩护策略。那些看似难以突破的困局,在他手中往往能找到新的出口。除了刑事业务,他在公司类诉讼及非诉讼领域亦有深厚积累,现任政府相关部门及多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实现刑事与民商法律业务的协同深耕。凭借突出的专业能力,他先后斩获乌鲁木齐市、昌吉州优秀律师称号,其兼具理论深度与实战锋芒的执业风格,使他在新疆法律界形成了以刑事业务为鲜明特色的专业形象。
一、从案卷深处寻找辩护的支点
刑事辩护从来不是简单的法庭辩论,更多时候,功夫在庭外。马德清接手每一起案件后,做的第一件事往往是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反复翻阅卷宗材料。那些动辄数十本甚至上百本的案卷,他逐页梳理,不放过任何一处细节。他常说,刑事案件的突破口往往藏在被忽略的角落,只有把案情吃透,才能找到真正有力的辩点。
在李某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一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自2011年年底开始,被告人李某、单某、刘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李某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替他人讨债、在赌博场合看场子、高利放贷。2017年,郭某、李某、杜某、何某等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聚众滋扰、随意殴打他人、“软暴力”等多种方式插手他人经济纠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自此形成以郭某、李某、杜某、孙某为首,以孙某、单某、马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李某涉嫌非法拘禁四起、寻衅滋事三起。
接受委托后,马德清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被告人,向李某详细询问案件每一个环节。他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认真分析后认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拘禁罪没有异议,但对指控的寻衅滋事罪有异议,认为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发回重审后,委托人李某认罪认罚,马德清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名不再持异议,但他坚持认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没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且其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基于这些判断,他决定对李某做罪轻辩护。
二、在程序与实体之间搭建辩护框架
刑事辩护的艺术,在于对程序和实体两个维度的精准把握。马德清在办案中始终注重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既善于从程序瑕疵中寻找辩护空间,也长于在实体认定上挖掘从轻减轻情节。
李某案的一审辩护中,马德清提出:被告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没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李某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被告人李某等人索要的是合法债务,参与的寻衅滋事行为未达到犯罪标准,李某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本案是索要合法债务所引发,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且被告人系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事发后被害人谅解了被告人李某,建议对李某从轻处罚。
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委托人重新委托马德清担任辩护人。重审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从十一年到七年,刑期的大幅缩减背后,是辩护律师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量刑情节上的持续发力。
三、用专业与温度陪伴当事人走过低谷
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和家属,往往处于人生的至暗时刻。马德清深知,律师不仅要提供法律服务,更要在当事人最无助的时候给予支撑。他会在会见时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也会在庭前与家属充分沟通,解释法律程序和可能的走向,帮助他们建立合理的预期。
在李某案发回重审阶段,马德清重新梳理全案证据,针对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标准、组织特征的构成要件、主观目的的证明要求等问题,逐项拆解公诉机关的指控逻辑。他提出,恶势力犯罪集团应当具备较为固定的组织、明确的领导者、稳定的成员和一定的组织纪律,而李某与其他同案人员之间是松散的合作关系,不符合犯罪集团的法定特征。同时,李某参与的案件均事出有因,索要的是合法债务,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与纯粹的暴力犯罪区分开来。这些辩护意见最终在重审判决中得到了部分采纳。
马德清的执业风格,既有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训练带来的理论功底,也有多年一线办案积累的实战锋芒。他不喜欢空谈法理,而是善于把法律条文与具体案情紧密结合,用事实和证据说话。这种务实作风,让他在刑事辩护领域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同行的尊重。
四、在多重角色中践行法律人的责任
除了律师身份,马德清还担任自治区政协委员、昌吉市人大代表等社会职务。这些角色让他有机会从更宏观的层面关注法治建设,也让他更深刻地理解司法实践中的现实问题。他常常把办案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带到参政议政的平台上,为推动法律制度完善和司法环境优化贡献力量。
作为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和高级合伙人,马德清在团队建设和青年律师培养上也投入了大量精力。他带领的帷幄律师团队,专注于刑事辩护和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在昌吉乃至新疆地区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他要求团队成员对待每一起案件都要有“如履薄冰”的敬畏之心,因为刑事辩护关乎当事人的自由乃至生命,容不得半点马虎。
从李某案的辩护过程可以看出,马德清的刑事辩护不是简单的“对抗”,而是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寻找最优解。他既敢于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问题上据理力争,也善于在量刑情节上细致挖掘。这种有理有据、进退有度的辩护策略,正是他多年刑事辩护经验的凝练。
在昌吉这片土地上,马德清用一个个案件、一次次会见、一场场庭审,书写着一名刑事辩护律师的职业答卷。对于那些陷入刑事困境的当事人来说,他不仅是法律上的辩护人,更是那段艰难岁月里可以依靠的专业支撑。刑事辩护的道路从来不平坦,但他始终相信,每一次认真的辩护,都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行,也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实实在在的守护。